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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
更新时间:2018/5/18 17:05:49访问量:(0

郑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党总支

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

201712月)

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师范学院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文件精神,经过文学院总支深入调查研究,采取目标量化的方式出台了《文学院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》,从明确工作职责、工作目标任务、督促检查考核、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,解决文件精神落实问题。

一、  明确四个方面的工作职责。

一是明确总支领导班子职责、书记、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。要求总支每年的5月和10月前向校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总支意识形态工作情况,每年10月前在文学院总支及全体党员中通报一次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;二是明确文学院总支会议职责。文学院总支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汇报,汇报工作由总支宣委负责筹备;三是明确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职责。建立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,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;四是明确有关主体部门职责。对文学院相关部门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进行明确规定。

二、  明确三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。

一是加强对党员、干部的教育管理。明确要求支部全体党员、干部与中央、省市委保持一致,不妄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不发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行为。二是主体部门职责落实到位。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的意识形态管理主体责任单位,要认真安排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职责,落实工作职责过程中要做好相应工作文字资料的档案工作。三是无不良意识形态传播。各支部所辖无不良意识形态传播,无非法出版物,无不良广告,无未经审查批准的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活动。

三、  明确检查考核的具体方法步骤。

一是专题督查。每年10月前对文学院各支部实施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;二是年度检查考核。每年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、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,考核工作可与专题督查相结合,也可与支部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;三是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。凡是未落实工作职责、不组织开展相应工作的,每未落实或未开展工作一项扣10分;凡是总支、支部等各部门党员出现与中央、省市委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论的,扣20分; 凡是出现不良意识形态传播,每一项扣10分;在国家级、省市级党报党刊、广播电视刊登宣传报道稿件的支部、部门,每条分别给予20、10、5加分奖励;四是考核结果运用。考核结果总分未达60分的,给予该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差的评价,并由总支给予通报批评;获差评的支部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支部,支部书记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个人或其他有关的先进个人。

四、  明确职责落实,责任追究到人。

要求相应部门、成员按责任规定认真落实职责,依据规定实施责任追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文学院党总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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